《平原上的摩西》:成功的改编 全新的创作******
根据双雪涛的中篇小说《平原上的摩西》改编的同名迷你剧在迷雾剧场首播时,确认入围今年柏林影展的剧集单元。这个展映单元的设立以及选片原则,是为了呈现多种放映平台上的当代电影怎样展开“长故事”的叙述。就这一点而言,《平原上的摩西》脱离了观众司空见惯的悬疑连续剧的模式,它更适宜被当作一部7小时的长片。
双雪涛写作《平原上的摩西》,明显地致敬福克纳,借鉴《我弥留之际》的叙事手法,以多视角多声道的独白的混响,拼贴出一段从1990年代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的东北往事。导演张大磊在改编和拍摄中,把故事的背景转移到同时期的呼和浩特,剥除了原作中“铁西区”“艳粉街”等具有强烈辨识度的地域和时代符号。这并不折损小说文本提供的阐释空间,导演把小说当作一个特别的起点,由此展开了属于他的全新创作。
生活场景中的阴郁抒情
小说以多角色的回忆展开,时间轴是滑动的,不断地从“此刻”回溯到过往的某一刻。最先出场的是男主角庄树的父亲庄德增,他从1990年代初国企改革前夜的“下海”决定讲起,钩沉与庄树母亲傅东心在1980年前后的相亲、成家。剧集回避了这种张扬叙事技巧的跳跃时间线,按部就班地细说从头,开始于傅东心坐公交车去公园赴约,街景不断向她身后退去,不知哪里的喇叭,传出罗马尼亚电影《沸腾的生活》主题曲。即便不知道这支曲子的来历,以沉稳的节奏流过画面的细节,构成了直观的“沸腾生活”。视与听制造的第一印象,让人想起本雅明的这段话:历史是被建构的,建构的重点不是空虚的时间,而是具体的时代,具体的工作,具体的生活。
抱着对“悬疑”的期待打开这部剧集的观众,很可能是失望的,除了第二集和第六集的结尾,剧中没有明确的事件正面爆发,没有戏剧化的冲突,在出场人物身上,很难找到清晰的意志,更没有剧情片常规的“行动”。十多年时光流逝,国营工厂改制,工人新村拆迁,连环杀人案爆发,便衣警察在平安夜横尸贫民窟……本该倾覆生活的剧变和惊人事件,被生活的无数微小尘埃覆盖了。导演把更多的耐心交付给家庭和邻里的生活场景实录:女婿陪丈人喝酒,女儿和父亲商量买什么雪糕,老师带着孩子读《卡拉马佐夫兄弟》。甚至,当大案发生以后,警员们熬夜查卷宗、私服暗访等情节,没有被浓墨重彩地渲染,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捆绑了,而观众更多看到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和普通人一样喝酒、泡澡、吃夜宵。摄影机成了显微镜,镜头前展开了微观的、具体的生活环境,以及活动在这环境里的人们。
剧中屡次引用《卡拉马佐夫兄弟》,整体的剧作气质却多少有些切近契诃夫的意境。年复一年,一代接一代,那么多的欺瞒、背叛和暴力发生过,都是在看不见的“暗场”。创作者搁置了事件和行动,超越社会语境而深入日常生活的内涵,把重心转向刻画人的生存状态,更进一步,深入他们捉摸不定的精神世界,寻找他们隐藏于内心的波动。
小说中,傅东心像是承载了若干现象的容器,起初是委曲求全的知识分子,后来得到“先富起来”的红利,是自我放逐的文艺阔太。剧集最大胆的改编是一开始就用高光照亮了这个和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即便海清的表演存在争议,剧作呈现的傅东心也是当下影视剧中的稀缺形象。她不是错生在特殊年代的林黛玉,也不是被糙汉丈夫庇护的女版堂吉诃德。她更多集中了契诃夫笔下一部分角色的特质,既是没有扣动扳机的特里普列夫(《海鸥》),也是下沉得更彻底的柳苞芙(《樱桃园》),她在无法摆脱的环境里因为抱有理想而格外痛苦。傅东心以“熬下去”的状态度过了她的大半生,自甘游荡于“正常生活”的边缘,她的大半生汇聚成一种阴郁的抒情,这也塑造了整部剧集的精神底色。
湖水、平原和枪声
从对“傅东心”的刻画到作品整体的气质,相比小说的冷冽干脆,剧集平添了怀疑和哀怨,这就注定了女主角李斐的结局是两条不同的“路”。
小说尾声,浑然不知李斐惨烈经历的庄树心存幻想,以为童年往事的回忆能把湖水变成平原。最后一句话陡然宕开现实,展开青春尽头的冷酷仙境:“北方午后的微风吹着她,向着岸边走去。”这则结尾,和《刺杀小说家》意趣相通,“信念”介入且暂时地战胜了现实。
而在剧中,李斐把枪口对准自己,虽然这个画面没有正面出现,但她的死是确定的,她的悲剧也是确定的。这个改写,并不是影像用形而下的结论对峙文本形而上的憧憬。一声沉闷的枪响,宛如同时砸在观众大脑和内心的重锤,提醒人们之前看到的“万家灯火”里潜伏着可怕的危机,甚至是能把人摧毁的。
一种彻底的悲剧精神流淌在整部剧集:蒋不凡是个正直的警察,但他在“准时破案”的压力下做出严重错判,最终赔付自己的性命;庄树渴望查清陈年血案,但真相把多灾多难的李斐推入更深的深渊;李斐是最无辜的,12岁的她为了在平安夜见到庄树而对父亲撒谎,这个谎言让他们坐上伪装成出租车司机的蒋不凡的车,引发了蝴蝶效应般的惨剧。他们的生活支离破碎甚至万劫不复,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悲剧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没有谁应该承担全责——他们面对命运随心所欲的拨弄和玩笑,无可奈何。
导演以耐心的视听节奏铺陈具体的人间悲喜的点点滴滴,诚实地面对人性和人的存在,一旦创作者抒情地陈述具体的人的卑微和局限,以及因此而无法幸免的道德困境,真正的悲剧诞生了。这里没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豪情,没有摩西在平原上分开湖水,李斐和庄树的命运都脱离了他们的意愿。
卧倒在船上的李斐像死去的天鹅,庄树在染血的湖面上回忆他和李斐共度的童年夏日,比起小说轻灵浪漫的余韵,剧集结束于哀怜的凝视,也是这份“怨而不颂”的哀怜姿态,成就了影像表达中不多见的美学调性。(本报记者 柳青)
(来源:文汇报 2023年2月3日 第6版)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